各竞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TCZ2J2017006
三、采购人名称: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盛园路3号
联系人联系人:梁宗印 联系电话:0773-751232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桂磨大道创意产业园3栋2单元202室(桂林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周润强 联系电话:0773-2537882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3月16日
六、更正日期:2017年3月23日
七、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一)采购公告第六条及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第2点内容原为:“2、竞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相应且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附注册登记表或认可表)和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竞标人为医疗器械销售代理商的,须同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现更改为:“2、竞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相应且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附注册登记表或认可表)和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表》;若竞标人为医疗器械销售代理商的,须同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二)采购公告第七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第4点内容原为:“4、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持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现更改为:“4、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持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购买”。
(三)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1.1中第9款内容原为:“(9)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若竞标人为医疗器械销售代理商的,须同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现更改为:“(9)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表》的复印件;若竞标人为医疗器械销售代理商的,须同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复印件(必须提供)”。
(四)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9条内容原为:“9、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若竞标人为医疗器械销售代理商的,须同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现更改为:“9、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表》的复印件;若竞标人为医疗器械销售代理商的,须同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复印件(必须提供)”。
(五)本项目相关时间调整如下:
1、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原为:“2017年3月16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7年3月23日止(工作日),每日8时~12时,14时30分~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现更改为:“2017年3月16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4月5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本项目“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原为:“2017年3月24日下午2时30分(截标时间)前”;现更改为:“2017年4月6日下午2时30分(截标时间)前”.。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原为:“2017年3月24日下午2时30分止”;现更改为:“2017年4月6日下午2时30分止”。
4、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原为:“2017年3月24日下午2时00分至2时30分”;现更改为:“2017年4月6日下午2时00分至2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