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演播室设备、装修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编号:GTCZ2J2017009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
四、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联系人:李冰华 电话:0773-2533093 传真:0773-2537856
地址: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桂磨大道创意产业园3栋2单元202室)
五、文件更改事项及内容:
一、本项目《货物采购需求》“商务要求”中‘其他要求’现增加以下条款:“
1、技术规范: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成交价即为包干价,采购人不另外支付其它费用。本项目所涉及的设计标准、规范,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如有标准内容重复以高标准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演播室、录音室隔声门、窗标准采用《国家广电部部标准GYJ26-86》;(2)演播室、录音室噪声控制标准采用《国家广电部部标准GYJ42-89“广播电视中心技术用房容许噪声标准”》;(3)演播室、录音室混响时间标准采用《国家广电部部推荐标准GYJ26-86“厅堂的混响时间及频率特性” 》;(4)演播室、录音室防火标准采用《国家广电部标准GYJ33-88 “广播电视工程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5)演播室、录音室空调、照明标准采用《国家广电部标准GYJ43-90 “广播电视中心技术用房环境要求(温度、湿度、照度)”》;(6)演播室、录音室电气安装标准采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GBJ232-82;(7)演播室、录音室管线布线标准采用《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施工及规范》GB50312-2000;(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录音室、演播室声学验收标准要求:(1)室内混响时间RT60 =0.5±0.1 S。(2)背景噪声标准:噪声评价曲线:NR-
3、演播室光学验收标准要求:(1)演播室的光源色温为:3050±150。K。(2)演播室的显色指数:Ra>85。(3)演播室的照度:演播区内综合光的垂直照度≥2000LX。(4)演播室灯光对供电要求:交流三相四线380V/220V50hz。(5)演播室、调光控制室所用电源电缆、动力电缆、控制电缆及工作照明线缆、全部采用阻燃电缆,设计施工均符合消防规范要求。(6)中间灯具可以任意调整,位置互换,扩大布光用灯的空间。
4、录音室、演播室确保达到的效果:(1)演播室录音室等广播电视节目拾音房间的音质设计的任务是使这些房间在满足特定功能要求的同时,具有适应节目拾音要求的良好条件。确保达到的效果如下:a.确保满足功能要求的室容积、形状和尺寸;b.在主要使用条件下,具有相应于拾音要求的混响时间频率特性;c.抑制影响拾音音质的声缺陷,如回声、颤动回声、低频嗡声等。(2)按声学设计规范要求:演播室的音质清晰透亮,丰实;(3)按照广电部颁推荐标准(GYJ26-86)的建声技术参数进行隔声进行隔声和混响设计,使其满足专业声学要求;(4)突出饰面的装饰性效果,使演播室整体环境宜人、美观、耐看、工艺精湛,达精装要求。
5、成交人提供全部设备必须是提供厂家合法渠道的全新正品,所有设备需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所述规格,若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擦伤须无偿调换相同产品。如因成交人提供产品不符合要求被拒收或因此导致需要向采购人赔偿的,所有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
6、成交人负责到交货地免费安装、调试和培训,本项目所涉及的各种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并在响应文件提供具体的安装、调试及培训计划。
7、现场勘察:由各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执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参加现场勘察,现场勘察统一组织进行并现场签到[现场勘察签到表由各竞标人单独分别填写,签到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竞标人放入响应文件中,一份交由采购人)。联系人:叶姚远 联系电话:0773-2387685 13737326886,地点: 荔浦县广财巷1号荔浦县广播电视台,勘察时间:
8、成交人自领取成交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设计平面图和效果图,作为签订合同的一部分,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二、本项目竞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原为:“
三、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原为:“
四、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原为:“
请按以上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