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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更新统计:招标信息:7035条    中标信息:7162
贵港市市本级预算单位办公用品协议供货供应商
发布时间:2008-07-09

 

一、项目名称:贵港市市本级预算单位办公用品协议供货供应商

二、项目编号:GTRZ5G2008013

三、招标公告日期:2008617200877

四、定标日期:200878

五、中标公告日期:2008792008718

六、中标结果:

中标人

中标平均价格折扣率(%)

中标人地址

A分标

贵港市华隆超市世纪花园加盟店

72

贵港市世纪花园南区

贵港市蓝天教学设备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78

德宝商城西D25

贵港市港北区三环文化体育用品店

75

贵港市江北中路

贵港市港北区智通办公用品商行

79

贵港市荷城路吉田花苑

B分标

 

广西贵港市西江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85.46

贵港市西汕塘南端

贵港市新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91.85

贵港市金港大道吉田国际5号楼

贵港市东南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82.86

贵港市总工会二楼

贵港市致和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73

贵港市金凤花园E-1

贵港市商用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89.2

港宝商贸街E4

贵港市三水电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81.3

港宝商贸街C9-10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刘剑锋  宁锋  黄波  陈孙征  许华军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李柳婵           联系电话:0775-4568783

九、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4)相关证明材料;(5)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质疑或投诉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的规定进行。

4、质疑受理

受理部门: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联系人:小姐

电话:0775-4568783         传真:0775-4568783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市财政局东侧               邮编:537100

5、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0879

 

TEL:0771-2023587 FAX:0771-2023753 E-MAIL:customer@gtzbzx.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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