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河池市本级城镇低效用地调查及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
二、项目编号:HCZC2018-C3-00006-GTZB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首次公告时间:2018年05月24日
五、更正日期:2018 年5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西路13号4层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崖工 电话:0778-2108106 传真:0778-2108106
2、采购人名称:河池市国土资源局;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0778-2119756;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颐园路120号
3、监督部门:河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8-2270025
七、更正事项及内容:
1、本项目“磋商供应商资格”、“磋商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要求的第2条内容原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全国执业土地评估或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地估价师、中级经济师或土地管理类专业中级职称之一。” ;现更改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公函或具有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地估价师、高级经济师、土地管理或土地(城市)规划等专业高级职称之一。”。
2、本项目“磋商供应商资格”、“磋商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要求的第3条内容原为:“外省机构参与磋商的,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辖区内具有固定服务场所,土地估价机构应提供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备案其可在广西区内执业的相关证明。” ;现更改为:“外省机构参与磋商的,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辖区内具有固定服务场所,土地估价机构应提供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登记证书》。”。
3、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交纳时间原为:“2018年6月4日前”;现更改为:“2018年6月4日17时前”。
4、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原为:“2018年6月4日上午9时整前”;现更改为:“2018年6月5日上午9时整”。
5、本项目截标时间原为:“2018年6月4日上午9时整”;现更改为:“2018年6月5日上午9时整”。
6、本项目磋商时间原为:“2018年6月4日上午9时整截标后”;现更改为:“2018年6月5日上午9时整截标后” 。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