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30HXC250A中央空调维修及公司电力接地网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TJDJ2G2018004
三、采购人名称: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富川县富阳镇民族路30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太白社区太兴街59号2F
项目联系人:赖小姐 联系电话:0774-5125678 传真:0774-5125678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6月15日;
六、更正日期:2018年6月25日;
七、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招标文件第60页附件1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序号2内容原为:“030409008001 接地模块安装 环保型接地模块XHT-F 500*400*60mm 规格: 环保型接地模块XHT-F 500*400*60mm”;现更改为:“030409008001 接地模块安装 环保型接地模块 500*400*60mm 规格: 环保型接地模块 500*400*60mm ”。
2、招标文件第39页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1内容原为:“A分标付款……待中标人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合同款全额16 %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后”;现更改为:“A分标付款……待中标人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后”。
4、招标文件第39页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2原为“B分标付款…… 开具的 10 %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后”现更改为“B分标付款…… 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后”。
5、招标文件第44页第三点合同价款的支付中原为:“待乙方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合同款全额16 %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后”现更改为“待乙方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后”。
6、招标文件第55第九条工程款的支付中原为:“乙方提供本工程合同全额真实、有效、合法、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10%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现更改为“乙方提供本工程合同全额真实、有效、合法、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
7、由于部分采购文件更正需延期,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8年7月11日9时30分止。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