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学生健康体检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TADA3J2019363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10月12日
四、更改日期: 2019年10月15日
五、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1、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中第4项 “谈判供应商资格”原为:“2、具有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且具备体检资质的综合医疗机构,必须具备在《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医师法》等法规下进行体检活动的资格;”, 现更正为:“2、具有国家三级且具备体检资质的综合医疗机构,必须具备在《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医师法》等法规下进行体检活动的资格。”。
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中第3项 “谈判供应商资格”原为:“2、具有国家三级甲等及以上且具备体检资质的综合医疗机构,必须具备在《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医师法》等法规下进行体检活动的资格;”, 现更正为:“2、具有国家三级且具备体检资质的综合医疗机构,必须具备在《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医师法》等法规下进行体检活动的资格。”。
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中第3项 “谈判供应商资格”原为:“3.2 具有国家三级甲等及以上且具备体检资质的综合医疗机构,必须具备在《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医师法》等法规下进行体检活动的资格。”, 现更正为:“2、具有国家三级且具备体检资质的综合医疗机构,必须具备在《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医师法》等法规下进行体检活动的资格。”。
4、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中第6项 “6.6.2 商务技术文件”原为:“5)供应商具有国家三级甲等及以上且具备体检资质的综合医疗机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 现更正为:“5)供应商具有国家三级且具备体检资质的综合医疗机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
5、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第四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第5项 “五、资格证明及技术、商务响应文件”原为:“6、供应商具有国家三级甲等及以上且具备体检资质的综合医疗机构证明文件”, 现更正为:“6、供应商具有国家三级且具备体检资质的综合医疗机构证明文件”。
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中第2项 “商务要求”原为:“▲4、付款条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各体检项目的人数为暂估数,具体以实际参加各项目体检的人数为准。成交供应商完成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并向采购人指定部门提交相关健康体检报告及数据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核对已参加体检人数及体检项目无问题后,采购人以各项目实际体检人数乘以成交单价进行结算,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等额发票后采购人1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全款给成交供应商。”, 现更正为:“▲4、付款条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各体检项目的人数为暂估数,具体以实际参加各项目体检的人数为准。成交供应商完成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并向采购人指定部门提交相关健康体检报告及数据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核对已参加体检人数及体检项目无问题后,采购人以各项目实际体检人数乘以成交单价进行结算,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等额发票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全款给成交供应商。”。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间”原为:“2019年10月12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10月1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 00-18:00)”, 现更正为:“2019年10月12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10月1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 00-18:00)”。
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竞争性谈判公告”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原为:“2019年10月17日上午9时前”, 现更正为:“2019年10月21日下午15时整前”。
9、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截标时间”原为:“2019年10月17日上午9时整”, 现更正为:“2019年10月21日下午15时整”。
10、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谈判时间”原为:“2019年10月17日上午9时整后”, 现更正为:“2019年10月21日下午15时整后”。
请按上述内容更正,其它内容不变。
六、信息发布网站: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gtzbzx.com.cn)。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0771-5712401;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六楼;
联系人及电话:黎舒瑜、邓工, 0771-2023579;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