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库房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GTBDB2G2020008
三、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河东路1号秀景园小区5-10号
联系人及电话:梁凤柳,0772-3263818
四、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3月6日
五、更正日期:2020年3月17日
六、信息发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国泰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www.gtzbzx.com.cn/)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9页第一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的“三、投标报价说明”的“10.1.2”原为:”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一般性检测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投标人所填报的各项基价中的各种材料单价及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政策性调整除外),投标人在报综合单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和自己的承受能力。”现更正为:“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一般性检测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5页第一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的“六、开标”的“20.4.13”原为:“意外伤害保险、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管理细则》(桂建质[2006]22号)的规定报价的”,现更正为:“意外伤害保险、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不按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的规定报价的”。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0页第一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的“三、投标报价说明”的“10.1.5”原为:“凡设计图纸已指明的工程或图纸所示的附属工程、相关工程、衔接与后续工程所需的费用,投标单位应计入相关项目的单价中”,现删除。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66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的承诺书(格式)”部分内容原为:“2.如我方在承包的 (工程名称) 项目中出现未按桂建质安[2006]22号文附件一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现更正为:“2.如我方在承包的 (工程名称) 项目中出现未按桂建质[2015]16号文附件一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1页第一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的“四、投标文件的编制”的“12.1.1”原为:“资格审查部分[下列资料属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其中注明必须提交的文件均须在本项目截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完备,如提供的材料不完备或未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的,将被当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取消投标资格]”,现更正为:“资格审查部分[下列资料属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74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二、投标报价表”的第5点“误期赔偿金额”的“合同条款内容”原为:“专用条款8.2”,现更正为:“专用条款7.5.2”。
请按上述内容更正,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