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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大屏拼接系统及综合监控大厅改造项目(GTADA3C2024183) 更正公告(一)
发布时间:2024-07-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TADA3C202418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屏拼接系统及综合监控大厅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的“一、分布式拼接屏视频监控系统”中“拼接屏分布式输入点”的第4点和第14点原为:“4.系统搭配客户端配置软件,支持跨网段设备搜索,点名查找,支持设置设备网络参数,具有设备IP冲突检测功能,可自动检测分布式系统中节点的IP地址冲突情况 。”、“14.支持通过配置软件可查看设备接口状态和接口参数信息。具备软件点名功能,当软件选中节点时,节点有响应,方便节点查找。”,现更正为:“4.系统搭配客户端配置软件,支持跨网段设备搜索,支持设置设备网络参数,具有设备IP冲突检测功能,可自动检测分布式系统中节点的IP地址冲突情况。”、“14.支持通过配置软件可查看设备接口状态和接口参数信息。”;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的“商务条款”的“付款条件”原为:

“1、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签订成交合同(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按合同金额的2%向采购人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2、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100%的银行转款(汇款)证明或向采购人提交国内银行出具的有效期12个月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无条件预付款银行保函正本(除县域农合机构、村镇银行出具的预付款银行保函)作为合同货款支付担保凭证,采购人收到合同货款支付担保凭证、100%合同款全额增值税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作为预付款。

3、货物全部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并履行完所有合同所涉及服务后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申请书、合同总金额全额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货清单及安装调试完工证明向成交供应商出具银行保函解除证明或退还预付款银行转款。

4、自合同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质保期满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书和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现更正为:“1、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签订成交合同。

2、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100%的银行转款(汇款)凭证或向采购人分别提交国内银行出具的有效期12个月相当于合同总金额95%和国内银行出具的有效期18个月相当于合同总金额5%的无条件预付款银行保函正本2份作为合同货款支付担保凭证,采购人收到合同货款支付担保凭证、合同总金额全额增值税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作为预付款。

3、货物全部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并履行完所有合同所涉及服务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申请书、合同总金额全额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货清单及安装调试完工证明向成交供应商退还95%预付款银行转款或解除95%银行保函。

4、自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质保期满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退付或解除保函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退还5%预付款银行转款或解除5%银行保函。”;

3、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第“合同主要条款”的“第六条合同价款及支付”的“4.付款进度安排”原为:

“1、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签订成交合同(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按合同金额的2%向采购人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2、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100%的银行转款(汇款)证明或向采购人提交国内银行出具的有效期12个月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无条件预付款银行保函正本(除县域农合机构、村镇银行出具的预付款银行保函)作为合同货款支付担保凭证,采购人收到合同货款支付担保凭证、100%合同款全额增值税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作为预付款。

3、货物全部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并履行完所有合同所涉及服务后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申请书、合同总金额全额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货清单及安装调试完工证明向成交供应商出具银行保函解除证明或退还预付款银行转款。

4、自合同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质保期满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书和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现更正为:“1、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签订成交合同。

2、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100%的银行转款(汇款)凭证或向采购人分别提交国内银行出具的有效期12个月相当于合同总金额95%和国内银行出具的有效期18个月相当于合同总金额5%的无条件预付款银行保函正本2份作为合同货款支付担保凭证,采购人收到合同货款支付担保凭证、合同总金额全额增值税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作为预付款。

3、货物全部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并履行完所有合同所涉及服务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申请书、合同总金额全额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货清单及安装调试完工证明向成交供应商退还95%预付款银行转款或解除95%银行保函。

4、自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质保期满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退付或解除保函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退还5%预付款银行转款或解除5%银行保函。”;

4、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的“第九条履约保证金”原为:“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金额的2%

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3.履约保证金退付的方式、时间及条件:质保期满后按照竞标(响应)文件要求执行。

4.不予退还的情形:签订合同后,如乙方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现更正为:1.履约保证金金额:无。

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无。

3.履约保证金退付的方式、时间及条件:无。

4.不予退还的情形:无。”

5、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第“评审方法”的“2、技术分”的“(2)技术方案分”原为:

“(2)技术方案分(满分15分)

一档(5分):方案基本满足采购要求,设计方案简单,有总体系统设计、各子系统设计方案描述;实施方案简单,有现场管理机构设置、项目实施人员安排、进度计划、项目实施管理文档计划等。投标人安排专职的项目经理,其他项目实施团队人员不少于4人。

二档(10分):方案满足采购要求,设计方案较为详细,能够了解业主需求和现场环境,有项目需求分析、总体平面设计图、总体系统设计图,各子系统设计方案描述包括子系统的技术方案和特点、子系统系统配置等;实施方案较为详细,有详细可行的现场管理机构设置、项目实施人员安排、进度计划、项目实施管理文档计划等,具有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能提供质量管理考核制度、质量控制程序,具有施工安全保障措施。投标人安排专职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其他实施团队人员不少于7人,且其他实施团队人员中至少4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网络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的中级(含中级)以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或以上职称工程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认证,电子信息、计算机或相近专业类)。

三档(15分):方案完全满足采购要求,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平面设计图、效果图清晰具有参考价值,设计方案详细,准确了解业主需求和现场环境,有详细的项目需求分析,总体平面设计图符合现场实际,提供总体系统设计图,提供各系统设备连接示意图(包括音频传输、视频传输、中控控制),各子系统设计方案描述包括各子系统的子系统架构设计、技术方案和特点、子系统系统配置等;实施方案详尽,方案设计详细、先进、技术较成熟,提供施工准备计划及现场保护措施,有详细可行的现场管理机构设置,具有项目管理及人员配备方案;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把控合理,具有施工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具有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具有施工安全保障措施,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协调管理方案;具有技术培训方案,提供简单的故障处理及解决方法。投标人安排专职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同时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中级或以上职称工程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认证,电子信息、计算机或相近专业类),其他实施团队人员不少于10人,且其他实施团队人员中至少7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网络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的中级(含中级)以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或以上职称工程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认证,电子信息、计算机或相近专业类)。”

现更正为:“(2)技术方案分(满分15分)

一档(5分):方案基本满足采购要求,设计方案简单,有总体系统设计、各子系统设计方案描述;实施方案简单,有现场管理机构设置、项目实施人员安排、进度计划、项目实施管理文档计划等。投标人安排专职的项目经理,其他项目实施团队人员不少于4人。

二档(10分):方案满足采购要求,设计方案较为详细,能够了解业主需求和现场环境,有项目需求分析、总体平面设计图、总体系统设计图,各子系统设计方案描述包括子系统的技术方案和特点、子系统系统配置等;实施方案较为详细,有详细可行的现场管理机构设置、项目实施人员安排、进度计划、项目实施管理文档计划等,具有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能提供质量管理考核制度、质量控制程序,具有施工安全保障措施。投标人安排专职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或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其他实施团队人员不少于7人,且其他实施团队人员中至少4人具有下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之一: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网络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等中级(含中级)以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程师(含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认证,电子信息、计算机或相近专业类)。

三档(15分):方案完全满足采购要求,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平面设计图、效果图清晰具有参考价值,设计方案详细,准确了解业主需求和现场环境,有详细的项目需求分析,总体平面设计图符合现场实际,提供总体系统设计图,提供各系统设备连接示意图(包括音频传输、视频传输、中控控制),各子系统设计方案描述包括各子系统的子系统架构设计、技术方案和特点、子系统系统配置等;实施方案详尽,方案设计详细、先进、技术较成熟,提供施工准备计划及现场保护措施,有详细可行的现场管理机构设置,具有项目管理及人员配备方案;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把控合理,具有施工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具有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具有施工安全保障措施,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协调管理方案;具有技术培训方案,提供简单的故障处理及解决方法。投标人安排专职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规划与管理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认证,电子信息、计算机或相近专业类),其他实施团队人员不少于10人,且其他实施团队人员中至少7人具有下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之一: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网络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等中级(含中级)以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程师(含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认证,电子信息、计算机或相近专业类)。”

6、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第“评审方法”的“4、商务分”的“(2)业绩分”原为: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本项目类似案例的(项目须同时包括大屏显示系统和大厅装修,且合同金额大于80万元)。”

现更正为:“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本项目类似案例的,并提供验收报告和实际完成图片的,一个案例得1分,满分5分。”

更正日期:2024年7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按以上更正内容执行,其它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23号13栋

联系方式: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71-2621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六层D607

联系方式:联系人:黎工、梁工   联系电话:0771-2023579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0日

TEL:0771-2023587 FAX:0771-2023753 E-MAIL:customer@gtzbzx.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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