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北区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TRZ
三、招标内容:确定贵港市港北区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服务的供应商
四、招标公告日期:
五、定 标 日 期:
六、中标公告日期:
七、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人名称 |
中标人地址 |
中标报价(元) |
中标折扣率 |
1 |
贵港市金博印刷厂 |
贵港市贵高路一巷 |
¥8,370.00 |
69% |
2 |
贵港市新隆纸业彩印有限公司 |
贵港市东汕塘歌舞团宿舍大院二楼 |
¥12,400.00 |
80% |
3 |
广西贵港华胜纸品有限公司 |
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市公安局对面) |
¥10,360.00 |
79% |
4 |
贵港市飞腾彩色印刷厂 |
贵港市中山路检验检疫局旁 |
¥11,056.00 |
85% |
5 |
贵港市城区西江印刷厂 |
贵港市江北中路137号 |
¥10,450.00 |
80%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杨南、许华军、梁岳山、翁杰常、苏庆波
九、招标项目联系人:
十、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4)相关证明材料;(5)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质疑或投诉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的规定进行。
4、质疑受理
受理部门: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联系人:
电话:0775-4568783 传真:0775-4568783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市财政局东侧 邮编:537100
5、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