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横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委托,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2009年度横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TAZ5G2008013
项目名称:2009年度横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采购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08年11月26日
定标日期:2008年12月18日
三、中标人:
中标人 维修工时平均优惠率 配件材料平均优惠率 横县三联汽车修理厂 20.00% 10.00% 横县佳盟汽车修理厂 25.00% 6.00% 广西横县金辉汽修厂 20.00% 20.00% 横县高保汽修厂 12.17% 11.50% 广西横县佳泰进口汽车修配厂 30.00% 6.80% 横县高能进口汽车修理厂 10.00% 5.00%
四、采购人地址:横县财政局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韦识林0771-723356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座六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蒋永东 0771-202367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0101012090615711
五、质疑电话:0771-2023587
投诉电话:0771-7233567
六、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4)相关证明材料;(5)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质疑或投诉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的规定进行。
4、质疑受理
受理部门: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
联系人:徐晓冬 电话:0771-2023587 传真:0771-2023672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六层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
邮编:530001
5、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不予受理。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张声宗、黄达军、黄衍信、黄举红、韦识林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