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宁明县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GTAZF
1、招标公告中第九点原为:“九、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现更改为:“九、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招标公告中第十一点原为:“十一、报名日期、地点:请于
请按以上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项目联系人:杨桂云
联系电话:0771-2023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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