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发电机组采购
二、项目编号:GLZFCG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
四、招标项目方式:公开招标
联系人:邓柯 电话:0773-2673263 传真:0773-2537856
地址: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桂磨大道大学科技园113号)
五、招标文件更改事项及内容:
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原为:“
2. 投标截止时间原为:“
3. 开标时间原为:“
4.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原为:“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原为:“
6. 投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第三条其他要求中增加:“7、现场勘察:本项目统一组织进行现场勘察,投标人须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于
⑴现场勘察须提交的资料:投标人单位介绍信原件、参加现场勘察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验后退回),资料提交不全者视为未参加现场勘察;
⑵参加现场勘察的投标人须进行现场勘察签到,否则视为未参加现场勘察;
⑶投标人须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本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含设计图、设备安装布置图),否则投标无效;
⑷联系人:
⑸现场勘察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⑹勘察答疑:投标人若对现场勘察有疑问的,可以在现场勘察后一天内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单位统一答复,接收书面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⑺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仅供参考,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7. 投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第三条其他要求中增加:“8、本项目验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请按以上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