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TAZF
二、首次公告日期:
更改通知(一)公告日期:
三、更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11页第25.1条第(5)款内容原为:“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现更改为:“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与招标文件中标‘▲’号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2、招标文件第15页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栏第2.4款内容原为:“最大工作频率:≥100KHz”,现更改为:“自动器官程序摄影(APR):≥590种”。
3、招标文件第15页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栏在3.5款后面增加:“3.6 平板探测器物理尺寸:≥17×17英寸”。
4、招标文件第15页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栏第4款内容原为:“滤线栅:栅比≥13:1,栅密度≥
5、招标文件第16页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栏第7.4款内容原为:“移动摄影床:承重≥
6、招标文件第16页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栏在7.5款后面增加:“▲7.6 悬吊架装配彩色触摸液晶屏进行集成控制,可以反馈摄影条件及图像采集APR设置,可以在近台进行曝光参数、投照方位以及图像采集协议等参量设置”。
7、招标文件第16页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栏第
8、招标文件第16页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栏在
9、招标文件第17页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栏第10.6款内容原为:“首张胶片输出打印时间≤50秒”,现更改为:“▲10.6首张胶片输出打印时间≤50秒”。
10、招标文件第17页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栏在10.9款后面增加:“▲10.10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在提供“干式激光相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需提供代理证明材料)”。
11、招标文件第17页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栏第11款内容原为:“11. 本产品核心组件“高压发生器”与DR为同一品牌”,现更改为:“▲11. 本产品核心组件“高压发生器”、“图像采集工作站”中的软件与DR整机要求由同一厂家研发生产制造”。
12、招标文件第17页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栏第12款内容原为:“12. 本产品核心组件“X射线球管”、“探测器”、“滤线栅”要求为……”,现更改为:“▲12. 本产品核心组件“X射线球管”、“探测器”、“滤线栅”要求为……”。
13、招标文件第18页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栏第13款内容原为:“13. 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DR的设备配置清单……”,现更改为:“▲13.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DR的设备配置清单……”。
14、招标文件第18页 “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栏第9款内容原为:“交付使用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现更改为:“交付使用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
15、招标文件第18页 “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栏在第12款后面增加以下4款内容:
(1)“13.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如在南宁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包括分公司、办事处等),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售后服务机构公章”。
(2)“14. 投标产品如获得中华医学会产品推荐产品证书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5.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16. 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现确定为: “
请按上述内容更改,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六层
联 系人:邓健
联系电话:0771-2023537 传真:0771-2023672
五、信息发布网站:www.gxcz.gov.cn (广西财政网)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tzbzx.com.cn(广西国泰网)。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