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东兴边防大队干部公寓楼、办公综合楼建设工程及江平边防派出所办公综合楼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GTPD3G2014011
三、项目首次采购公告日期:2014年11月24日
四、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甘力华,电话:0770-2884481,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怡园小区3排20栋;
六、招标文件更改事项如下:
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已做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新的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于2014年12月25日至2014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至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怡园小区3排20栋)重新领取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并以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需知”10.2.1条第(7)项原为:“信息价按《防城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4年第9期东兴市价格计取,没有的价格参照《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4年第9期。对于工程信息没有发布价格信息的材料,其价格参照市场价”,现更改为:“信息价按《防城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4年第10期东兴市价格计取,没有的价格参照《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4年第9期。对于工程信息没有发布价格信息的材料,其价格参照市场价”。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原为:“
4、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需知”14.2条原为:“投标人必须在2014年12月29日12时00分前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且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在转账单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于2014年12月29日12时00分前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怡园小区3排20栋)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无投标保证金收据,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现更改为:“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1月7日12时00分前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且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在转账单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于2015年1月7日17时00分前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怡园小区3排20栋)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无投标保证金收据,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其余部分不变,请按以上更改的内容执行。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