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就房屋租赁服务招标(GTADA
1、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18.1条原为:“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金额为: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报价的1﹪。……,并按本须知第34.1款中注明的开户名称、……”;
现更改为:“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金额为: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总报价的1﹪。……,并按本须知第33.1款中注明的开户名称、……”。
2、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18.2条原为:“……,由投标人按本须知第34.1款中明确的开户名称、……。交现金的投标人请自行将现金存入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上(按本须知第34.1款中明确的开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交纳),……”;
现更改为:“……,由投标人按本须知第33.1款中明确的开户名称、……。交现金的投标人请自行将现金存入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上(按本须知第33.1款中明确的开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交纳),……”。
3、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原为:“
现更改为:“
请各投标单位按照以上更改内容进行投标,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项目联系人:刘权锋 联系电话:0771-2023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