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于2015年 8月24日就打印机、数码相机及便携式电脑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招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打印机、数码相机及便携式电脑采购(GLZFCG2015A0132)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5年7月31日在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tzbzx.com.cn(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公告。
三、招标结果信息
本项目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废标。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8月24日
评标地点:桂林市政府采购办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维、韩林、闭献树、田亚卡、陈今强
五、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桂林市桂磨大道大学科技园113号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信义路9号
联系人:谢敏聪 采购人联系人:陈今强
联系电话:0773-2535130 联系电话:13768744269
六、中标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招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桂林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