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6年7月22日就空调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空调采购(HZBBCG2016货字45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一
合同履行日期: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后10天内交付使用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国泰网:http://www.gtzbzx.com.cn
四、询价日期:2016年7月22日
评审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评标室
询价小组成员名单:李明衡、黄冠剑、谭建国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贺州市华联电器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中路47号
3.成交报价为人民币:壹拾捌万捌仟贰佰伍拾元整(¥188,250.00)
4.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1 |
3匹空调 |
KFR-72LW/PA400(D3) |
15台 |
5080 |
2 |
2匹空调 |
KFR-51LW/PA400(D3) |
9台 |
4080 |
3 |
1.5匹空调 |
KFR-35GW/DA400(D3) |
31台 |
2430 |
5.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采购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推荐贺州市三洋洋贸易有限公司,推荐意见:资质满足要求,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售后等方面具有较好的能力。
评审专家(李维波)推荐广西贺州市远大商贸有限公司,推荐意见:资质满足要求,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售后等方面具有较好的能力。
评审专家(骆仁宏)推荐贺州市华联电器有限公司,推荐意见:资质满足要求,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售后等方面具有较好的能力。
六、联系事项:
1. 采购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兴南路60号
联系人:李健 联系电话:0774-5212374
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太白社区太兴街59号2F
项目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74-5125678
3.监督部门:贺州市八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4-5281873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1、询价采购文件;
采 购 单 位: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2日